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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徐矿集团1998年8月在井下出的工伤,在2012年鉴定为9级,鉴定结论书上为老工伤人员,但为什么没有赔偿补助?而我的同事2013年出的工伤,鉴定也是9级怎么有赔偿补助呢?

工伤赔偿 2018-10-21 0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列证据有助于对这一关系的证明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在以上情况存在的前提下,即使单位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法采取措施获取赔偿。
  • 该费用应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付,工伤保险除了要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按工伤级别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工伤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需二次手术的还要支付二次手术费。
  •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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