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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大山,房子属于危房,后来镇政府帮我们整个队申请一块地做了房子,说是安置,现在房子做好了,可以入住,说按户头拿房,一人补贴2万,我家有4口人补贴8万,房子造价12.7万,我家还要出4.7w.请问这房子是什么形式的,还有这出的4.7w是买房还是其他什么的?哦还有这房子是没有产权的!

房产纠纷 2018-10-21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要看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厦门市建委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 你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
    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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