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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能算是女方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21-05-09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综合考量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缔结婚姻为目的,不能单纯的将房屋认定为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 男方在结婚前买的车辆,算是婚前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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