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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3月,陈某向刘某承租房屋并签订合同,月租金3800,租期1年,押金为两个月月租即7600。过了半个月后,陈某因个人问题决定不租,于是向刘某申请转租,刘某同意陈某转租并同时到时退还两个月押金7600元。不久后陈某便找到转租承接者李某,原本定于3月20日签合同,三方人均到场,但当时并没有签成后并另约了时间,随后三人离开,期间李某与刘某私自互相留下联系方式。第二天,刘某叫陈某直接把房门钥匙给李某并让李某先退还7600元押金,但陈某觉得合同未签无保障,担心万一李某损害房屋或偷走电视后逃之夭夭,其后果就要陈某承担,于是陈某不同意。刘某一气之下说,不同意转租,第二天说除非只退还一个月押金才同意转租,否则不同意转租,押金全没有。最后陈某无奈之下只好拿回一个月押金后离开。请问:陈某能否起诉刘某退换剩余的一个月押金?因为刘某事先同意转租,陈某也已找到转租承接者,但刘某在得知陈某要离开的情况下并未经同意私下取得转租承接者李某的联系方式,随后改变主意,意图扣下剩余一个月押金。如此情况,陈某能否胜诉?

债权债务 2018-10-21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要回租金,  租房合同无效的话,是可以要回租金的。如果出租人不退还租金,租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
    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 租赁和出售对同一个人的,出售后租赁合同就无效了。房屋所有权归原承租人,之前出租人就没有再出租的权利
    如果租赁和出售的是两个人,租赁合同对新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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