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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挑衅我,然后我在回怼过去,激怒对方,使对方动手,我在扔地上一个棍子,对方捡起来,然后对方先动手,我把对方打残倒地对方仍有机会挥舞手中的棍子,我是否还能继续打?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有人挑衅我,然后我在回怼过去,激怒对方,使对方动手,我在扔地上一个棍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刑事辩护 2021-05-11 1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中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再还手的这种情况属于互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对方辱骂并先动手还手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打架别人先动手还手不算正当防卫,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相互斗殴起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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