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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拖欠我们员工工资,我们工作了快一年了,公司也没有刚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缴纳保险。因为公司近期效益不好,我和几个同事就辞职了,老板给我们开具了工资条,把欠的工资分为三期给我们,第一期已经过了,第二期马上就要到了,可是他第一期的都没有完全给我们,我们去找他,他就说,一定会给,不能逼他,可是他是一个没有诚信的人,我和几个同事的工资没有多少。还有就是,我们本来商定要去告他的,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是临时有几个同事就反悔了,一是他们怕报复,二是我们老板说过他自己学过法律,不怕我们告他,三是我们同事有律师的朋友,说是真的要赖账,到时候真的落案了,要一年以后才会有结果。其实我们关于这方面的事情什么都不懂,只是听好多人说,现在基本上也就我一个人想告他了,如果要是真的就我自己的话,我应该怎么办,能要回来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8-10-21 2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2、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3、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你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补偿11个月工资。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费。若因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费而辞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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