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我们公司一直到第六个月给我交的保险,但是这六个月期间是我自己交的。劳动仲裁说不受理我能要回这个钱吗?第六个月的时候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没有给我回执联,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岗位,现在给我转岗就是变相逼我走。我该怎么办啊?仲裁不同意要出具不受理仲裁书,可是我还是得不到赔偿啊?我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18-10-22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动仲裁程序简介: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二、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
    三、劳动仲裁程序第二步:审查受理
    四、劳动仲裁程序第三步:仲裁前的准备
    五、劳动仲裁程序第四步:仲裁审理

  • 1、公司未给我购买社保,我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竟然说不受理,用人单位未交社保,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公司一直不交社保,申请仲裁不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有三种途径救济,即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 八十三条 条第 三 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社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全国差异性如此之大,源于对社保争议认识的不同,有的观点认为,社保争议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三方的社保争议,由于一方当事人是享有行政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应当通过行政方式解决,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例如: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都有调解职责,但社保争议由于具有强制性是不能调解的;有的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参保属于法定的义务,也属于劳动者基本的劳动权益,在劳动者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而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明确“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对于公司不缴社保,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一定会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