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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两轮电瓶车逆向行驶,我四轮电动车一切正常行车,导致另一方负伤,但交警大队说我观查不善,判了同样义务。如今,彼此车子早已都评定为机动车辆,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下,造成的治疗费医疗费用误工陪护费等全部花费该怎样分派?另一方两轮电瓶车逆向行驶,我四轮电动车一切正常行车,导致另一方负伤,但交警大队说我观查不善,判了同样义务。如今,彼此车子早已都评定为机动车辆,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下,造成的治疗费医疗费用误工陪护费等全

综合法律 2021-05-13 14: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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