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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涂律师我今天52岁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自己三年半了。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他们强制调动工作岗位,把原来的月薪变成工资,我不同意,他们不让我进厂工作,你签的是劳务合同,我们随时都可以开除你,劳务合同对我们打工没有保障吗?律师律师,我该怎么办?你好,涂律师我今天52岁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自己三年半了。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他们强制调动工作岗位,把原来的月薪变成工资,我不同意,他们不让我进厂工作,你签的是劳务合同,我们随时都可以开除你,劳务合同对

合同纠纷 2021-05-14 1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先与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如果签定劳动合同,才有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补签劳动合同(表现形式就是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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