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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的,我父亲今年三月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五月份接到了我父亲的死亡工伤认定书,认定为工伤。但由于一直和肇事者交涉,从拿到工伤认定后就没问工伤的事,现在都七月多了,工伤认定后需要我们提供肇事者双方的协议书才能赔偿,我们担心如果一年半载地拿不到协议书,会不会导致我工伤过期,到时候拿到协议说我过期上报资料不给工伤赔偿啊(工伤已经认定)

工伤赔偿 2018-10-22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由事故主要责任方进行赔付,赔付后仍然有损失的,需要你赔偿一点点损失,你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约定要求赔偿损失。可以从工资里面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20%。
    也就是说,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要求你赔偿是两回事。
    你要求他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合情合理,他从你未发放的工资里面扣当月工资的20%也可以(只能是当月,如果你立即辞职的话,用人单位只能扣你一个月工资的20%,就这一点点损失)。
    但是并不能从工伤保险待遇里面扣除。
  • 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伤。确定几个要素,在上班途中,是常规上下班路径,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的事故。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要素则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死亡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 车祸肇事赔偿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伤残是10级就×10%,9级×20%,每升一级乘的百分比增加10%)8,后期治疗费nn要么去网上找本地的律师去询问,例如啊:百度里面的法律咨询吧的各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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