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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一号我父亲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与占道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当时我父亲被撞昏迷 小轿车的人没有事情,肇事者将我父亲送达医院 做了检查之后发现手臂两根骨头骨折 后来做了手术,肇事者手术费用有放在交警那边我们取过来手术的。现在3个多月的时候去我们这边的医学院做伤残鉴定,鉴定的医生说 因为我父亲手臂有钢板 要钢板一年后取出才能鉴定,我让父亲又去做了个磁共振,看看手臂恢复想着差不多好了就再跟伤残鉴定的人说一下就做了鉴定 我们去调解事故,结果检查发现我父亲上手臂3个月前筋就断了 现在医生又说要手术接筋,找交警拿钱交警说要自己垫付,可以我们没有钱支付这笔手术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能就这样做伤残鉴定然后去交警调解吗?这样做的伤残鉴定级别会高一些吗?还是应该无论如何都先手术治疗,那如果手术治疗了 之后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怎么样能尽快解决掉这件事情,得到我们应该有的赔偿呢?还有就是我是在上班 结果为了我父亲的事情一直请假 前段时间治疗的差不多 我就又回广州上班了 结果我父亲身体又检查出不适 我又坐车回来了,像我的工资 还有车费等等 都能够赔偿吗?

调解 2018-10-22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
    到处理你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法院或鉴定机构通知去做鉴定, 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
    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
    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 因此,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通常情况下如果伤者经过治疗后就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从而确定责任赔偿等事宜,所以依照上述方式结合实际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即可完成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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