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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招聘广告中看到超市招聘2400个月和4天休息,我过去在店里听说不招聘暑期劳动者,他们说招聘,现在已经工作了20天了。他们说每天算钱,每天只给我60美元,每天工作8小时,也就是说1800个月没有休息,换算一小时是7.5小时,这个合法吗?我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我以前在招聘广告中看到超市招聘2400个月和4天休息,我过去在店里听说不招聘暑期劳动者,他们说招聘,现在已经工作了20天了。他们说每天算钱,每天只给我60美元,每天工作8小时,也就是说1800个月没有

劳动纠纷 2021-05-16 08: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论任何行业、任何工种,都应当保证劳动者的正常休息权,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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