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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标准=最低保障工资1310,实际岗位基本工资2500,实际月收入=日薪(2500/21.75)*出勤+考核+福利,我们是倒班工作制,遇法定日没排我的班,是否有1天的日薪可拿?

合同纠纷 2018-10-22 2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条件是: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水平,企业的劳动条件状况,生产、工作岗位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复杂程度等。
    在同等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工资的多少,一般反映他们之间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和担负职责的差异。
    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职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资的最低数额,应当保证职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一、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二、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以上是齐齐哈尔低保农村标准2017年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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