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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乙方交了租房的压金,但是起租时间还没有到,也没有交房租款,可是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甲方现在又把房子租给他人,我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为押金吗?,我是乙方交了租房的压金,但是起租时间还没有到,也没有交房租款,可是已经签订了合同我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为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1-05-16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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