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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房东允许我转租的情况下,将所租底商分租给分租租户(合同中的乙方),并签订了合租协议,协议中有如下条例:“承租期间,乙方不得转租。”“门面房合租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2000元押金,合同期满押金退回。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如:故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用等),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该租户从租房开始到现在有3个半月时间,从未向我支付水电费用,我多次催缴,该租户均未交付,且将我营业用设备弄坏后不予赔偿,如今该租户还要出兑其分租部分房屋,其所作所为是否已经违反了合租协议?我是否可以按合租协议中的条例,收回门面,并没收押金?终止协议?

合同纠纷 2018-10-23 0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甲方同意承租人乙方转租房屋,你需要注意房屋转租后的用途、以及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
      
    二、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第一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是由乙方与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不需要与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
      
    四、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后,就同时存在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一份是乙方与新承租人的合同),如果就房屋租赁事宜发生争议或纠纷,三方各自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乙方的擅自转租构成违约,甲方可依法解除与乙方订立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因甲方不同意转租而在租赁期限之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也构成合同违约,也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甲方也同意与乙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 如果房子要转租,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否则,转租无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 但是,错不在你,你可以找租给你房子的人,要回你的押金。 如果该人拒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
    1,跟房东协商:同意转租就可以要回押金。2,房东不同意转租:只能跟房东磨,说自己的苦处。在答应帮他租高一点,找的租客人品好一点,应该是会同意的,否则你就不要押金了吧。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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