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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甲方要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吗?除了借款合同以外,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什么东西?

债权债务 2018-10-23 0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个人身份证是不能随便借给他人使用的,尤其是在遇到贷款之类的时候。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的案例呢?其实,这就是贷款行业还不规范的表现,尤其是一些小型的贷款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甚至是个人之间的贷款。
    放贷人为了谋取利益,对于借贷人的偿还能力审核不够,随随便便就过了,等借款者坏账了就会爆发诸多问题。所以,贷款相关法律有规定,身份证不能借给别人去贷款,即便是受委托代理办贷款业务,也需要持有委托人的有效证明才行,也就是说,个人身份证贷款就是只能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
    如果因为贷款审核不严格而造成的冒用身份证办理贷款的,放贷者与借贷者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就连身份证本人也会承担没有保管好证件的责任。当然,主要法律责任还在借贷者,将会承担恶意骗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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