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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接到个电话说法院有我传票。这个也太巧合了。因为前些天发生交通事故。我以为是事主起诉我。所以没注意就泄露了信息

交通事故 2018-10-23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责任由交警划分 根据责任认定书要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首先你不要急,因你可能没有被人告上过法院。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给你送达法律文书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院的监督卡等,这是法院的规定动作。
    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起诉时应当依职权将小客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追加为本案被告。
    那么保险公司会派律师出庭应诉,除了保险免赔的部分,他的答辩、质证的意见和观点应当和你一致的。
    因此你就不要去请律师了(没有必要去花这一笔钱)。
    还有,你投保了交强险,你在事故中承担的是次要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应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后,余下的部分再按照你和对方承担责任比例来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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