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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店,房东卖,新房东收回店,转让费怎么计算?

合同纠纷 2021-05-18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不对,要看你与原承租人转租时是否经过了房东的同意。
    如果是经房东同意的,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房东的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是未经房东同意的擅自转租,那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你的损失只能找原承租人要。
  • 第一店主与户主签订的转让合同肯定有转让期限,在转让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户主因第一店主没有及时缴纳租金而终止转让,在合同的违约事项里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如果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根据合同转让费是没收还是店主可以拿回部分转让费,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办;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相关内容,则按照公平原则,以及店面转让的时间,可以要求退回部分转让费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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