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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不小心把铁灰弄到眼睛里,去医院出来了。昨天没问题,今天不太清楚。

综合法律 2021-05-19 1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从事收尾性、预备性工作中踩到塑料袋摔断腿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的眼睛损伤不同,则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以分为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你可以去相关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维护自己权益
  • 你好!建议你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劳动局监察队投诉,要求责令单位垫付医药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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