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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高速上醉酒驾驶(237%酒精含量)还无证驾驶造成和正常行驶大车追尾,死亡,大车需要付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8-10-23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被追尾方无证驾驶,追尾方和无证驾驶的责任要怎么划分?
    无证驾驶方负事故次要责任,追尾方负主要责任。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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