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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想提前解除,也提前一个月写了书面申请。问用人单位怎么补偿位怎么补偿?

合同纠纷 2018-07-02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的工龄是按照员工入职开始计算。和军龄无关。
      
    2、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根据不同辞退方式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3、第一,员工无故被辞退,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员工严重过错被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或者合同变更协商不一致,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 核心提示:劳动合同通常都有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到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取得补偿吗?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提醒各位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维持或提供原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愿意的,那么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对你进行补偿:   
    (1)用人单位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不再跟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合同约定待遇(如工资待遇、职位级别等)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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