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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半年多,和女方同居一个月,女方以各种理由经常不回家,现在女方要起诉离婚我可以要回彩礼钱吗?

离婚 2018-07-02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就该案例而言,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又想反悔的。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有要回彩礼的可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后一般彩礼或者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约定,不过也存在离婚可以要求彩礼的情形,离婚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法院会判决返还彩礼,或者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法院也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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