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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想质询一下.我把我现在住的房子卖了.买方已交定金两万元.可是现在又不想卖了.合同已签了.我该怎样返还他的定金 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24 1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百姓买房,是一件大事,几乎耗尽毕生心血,所以买之前一定要再三审核房子信息。特别是购买二手房,看一次房只能看到表面,还要对房深入的了解,之后再定也不迟。
    选房的老手不仅仅局限于户型本身,还会关注户型的采光、景观和视野等各个方面。
    要想选好房子,要重点关注下面的几点。
    一、核实房本
    弄清房屋的所有权是不真实可靠,房本是不是真的,房本要是假的,定金就泡汤啦。
    二、确认房主
    一定要验明正身,严防卖房骗子。
    最好是看看房主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证件。确认是房主本人在卖房。
    三、核实产权
    房子的产权上写的所有人,都要同意卖房才行,若有一人不同意,交了定金也白搭。
    可以去建委查查产权归属,房本、房主、产权人一目了然。
    当然这个需要房主的配合。
    四、检查产权有无瑕疵
    看看房子有没有债务纠纷,是否被查封。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如果被查封或抵押,都是不可以买卖的房子。
    五、核实面积
    房本上的面积跟实际建筑面积一样吗。
    拿着尺子量一量心里才有数。
    六、落实细节
    ①所谈的交易价,是单独房子的价格还是包括车位及赠送家具;
    ②如果包含车位,务必注明车位号;
    ③如果是教育地产,注明是否属于某学校片区,名额有无被占用;
    ④房产证真假与产权瑕疵可以通过房屋核验来验明;
    ⑤定金不要让中介代收,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不要超过50万。
    如果一定要支付“大额定金”,尽量选择资金监管。
  • 签了合同,卖方不想卖.一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涉案房屋登记权利人虽仅潘某一人,但该房屋属潘某、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法定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认定不动产物权归属的例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对共有不动产处分的规定,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外,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对于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而签订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买卖合同虽不因出卖人无权处分而无效。
    何某与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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