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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合法掉头道行驶,按要求减速出掉头道并观察右方、前方、左方均在可见范围内无车时出道。在我车身刚转向进入直行车道时(4条并行道的左侧道),右后方一直行车辆高速超越我车并发生擦碰。因紧急躲避且车速极慢,我车驶离擦碰点仅约0.5米就驻车,而对方擦碰后并未驻车,驶出约20米才驻车。当时整个路面并无其它车辆,我车后方约10米是一设有人行道的主要交通路口(我进入掉头道时正值前方双向红灯)。但交警处置时简单认定我负全责,理由是掉头车未让直行车,证据是我右车头擦碰对方左车尾;我非常吃惊,交警居然对现场其它所有有效证据不予理会(双方驻车位置、双方车速、擦痕、双方对事故描述中对方无法准确描述事故过程),更何况对方涉嫌违章高速通过路口、故意移动事故现场。现在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综合法律 2018-10-24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悬挂车牌,驾驶员将被扣12分,罚款200元,即使不是自己的车,只要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一旦被查到就要进行处罚。  
    2、新车上路不悬挂号牌也将被处罚。持有准驾车型C1以上的驾驶证,驾驶没有强制保险、没有临时号牌车辆的驾驶员,除了扣12分罚款200元外,驾驶员的驾照也要下降一个等级,并且要处以保险费的2倍罚款。  
    3、驾驶证注销仍开车被拘。根据规定要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查询车辆交通违章办法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免费查询)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免费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免费查询)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此查询方法会产生相应的查询费用。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1、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此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可以扣押肇事车辆,但有前提限制,那就是必须是比较复杂的交通事故,无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且扣押车辆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可以得知,扣押最长的期限不应当超过六十八天。
    2、如果警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认定你是肇事者,那么你就有权要求取回车辆。
    3、如其拒绝你取回车辆的要求,可向其上级部门提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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