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婆提出离婚,把婚前的房子和妈妈的房子分了。她从来没有为家庭付出过任何责任,也不知道她在外面欠了多少钱。第一,她能分房子吗?我应该分担她的债务吗?赌债欠款和高利贷,谢谢。

离婚 2021-05-24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意味着房子的实际权利人是谁。毫无疑问,只要夫妻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无论其中夫妻一方是否出资是否还贷,哪怕是该房产原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为了结婚才加上配偶的名字,也哪怕是夫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了夫妻双方结婚居住购买,我国法律统统不管,只要房产证有其名字那么他就享有房产份额。
    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那仅仅是挂名而已,并非实际产权人。然而,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虽然根据物权法公示公信原则房产应为登记者所有,但根据婚姻法规定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除非双方协议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
  •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判断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财产时均等分割。用个人财产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 你继母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们离婚的话,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应分割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陵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