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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有关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摩托车碰撞事故,女方怀孕但是由于撞车事故,骨盆还有腰部受伤,一直未好,后面不得已只能流掉孩子,事故的另外一方,也有点碰伤,但是问题不大,男方拒绝负责女方事故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想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用法律来处理这个事情,谢谢

交通事故 2018-10-25 06: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如果故意撞车,肯定是有法律责任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除了规定“一方违章造成事故,一方担责;双方有违章,双方按责任大小分担”,还有一条“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绝不是“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  实际上,如果加速故意撞车,已非一般意义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毕竟运行中的汽车具有高度危险性,实施直接撞击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导致被撞车车毁人亡,或者导致其他人员的伤亡。考虑到在交通繁忙路段,极可能给旁边不特定对象造成危险,这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在法律框架内,就算马路混蛋再可恶,也不意味我们可以出手惩戒,主动撞上去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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