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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后,经交通队划分车全责,赔给伤者,医药费,误工费,等等共计22000元,但伤者出院后,见赔的不理想,于是说要再次住院,以得到他们理想的数字。请问这样的二次住院车需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 2018-10-25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通常伤者可以请求侵权人依法赔偿相应的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 不足部分 您自己承担。
    您咨询一下保险公司,赔偿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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