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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企业上班,应公公亡,按照工商保险条列,社保给予每月抚恤金的赔偿,企业宣布破产,不向社保部分交付费用,请问抚恤金能否每月提供。

保险纠纷 2018-10-25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会被社保机构处罚,罚罚金。但是针对个人不存在补偿或者赔偿的问题,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其补缴社保,以此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 您好,公司在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医疗以及其他补助抚恤费用,但是前提是清偿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后仍有剩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希望能帮到您。
  • 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12年。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之后,以前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依然存在,职工再就业的,新单位续缴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的,自己到社保局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续缴养老保险费。
    退休时,续缴缴费年限与终止合同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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