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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再起诉什么算是新理由新事实

离婚 2021-05-27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民事案件没有期间规定,例外是离婚案件六个月内起诉不予受理。
      
    2、刑事案件撤诉和按撤诉处理后,再起诉一般不予受理,但证据不足是例外情况。
      
    3、行政案件撤诉后一般不予受理,例外情况是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期限内再行起诉且交足诉讼费的也可以再次受理。
    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民事案件没有期间规定,例外是离婚案件六个月内起诉不予受理。
    2、刑事案件撤诉和按撤诉处理后,再起诉一般不予受理,但证据不足是例外情况。
    3、行政案件撤诉后一般不予受理,例外情况是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期限内再行起诉且交足诉讼费的也可以再次受理。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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