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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2001年、2004年、2007年都有犯罪记录,被法院判处实刑。2012年,因故意伤害受轻伤。我想问:检察院批准逮捕,可以调解吗?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但自2012年至今未满5年。如果被法院判刑,是否加重?~请好心人解答!~。我朋友2001年、2004年、2007年都有犯罪记录,被法院判处实刑。2012年,因故意伤害受轻伤。我想问:检察院批准逮捕,可以调解吗?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但自2012年至今未满5年。

调解 2021-05-28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年满1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属于法定从轻处理的情形;
    2、因此你所说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以法医鉴定为准,如果是轻伤以下,那么是免除刑事责任的,但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条参考:《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到了!
    2009.
    7.7加3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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