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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伪造股东签字将法人转到其他人名下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企业 2018-10-26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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