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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本是A和B,2个人出资,共同成立的,现在A(为法人代表)想把其手上的部分股权转让给C。请问是不是只要A同意,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 还有我想请问下“内部转让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吗?

股权转让 2018-10-26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起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3)发起人缴纳出资;
    4)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5)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 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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