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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车从县级医院将患者收到XX医院门诊后开展门诊,成本费用是在住院部交的,开的收条也是由住院部开的,可是因为诊疗标准比较有限需转至上级领导医院门诊就医,又用急救车送至了上级领导医院门诊。在跟XX医院门诊结帐时却被告之只在急救室救治两小时不可以算住院治疗不可以按医疗保险清算,我想问一下这两小时造成的花费究竟是否算治疗费?急救中心车从县级医院将患者收到XX医院门诊后开展门诊,成本费用是在住院部交的,开的收条也是由住院部开的,可是因为诊疗标准比较有限需转至上级领导医院门诊就医,又用急救车送至了上级领导医院门诊。在跟XX医

保险纠纷 2021-05-29 11: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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