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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站律师,您好,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我原先是温州一家网络公司(以下简称G)的技术部员工,公司原先是三个人合股的,2010年6月份,G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由其中两个股东(以下称为A跟B)收购第三个股东的股权,然后A跟B又跟我阐述公司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好的,拉我入股,签订协议后,我先分别向A跟B支付了第一笔入股费用,协议约定需要要2010年6月底进行工商的股权变更,但时间到后没有变更,后又重新立了协议,约定在10月底进行工商股权变更,但时间到后还是没有变更。当然,协议里面也约定了我需要在10月底还清入股余款,这块我也是没有支付的。现在公司那边准备不干了,B股东说要去另外地方发展,结合这半年下来的公司运营情况,我入股之后,才发现很多烂摊子问题,而当时拉我入股时,只讲公司的发展的利,B股东也没有把心思放在公司运营上,反而在期间挪用了一些公司资金(我们跟客户确认款项时,客户发打款底单给我们,是打到B股东个人卡上的,但钱是出售公司产品所得的,属于公司资产,被我们发现后,B股东还是在那里拖,一直在催,才逼回几千块钱,其他的钱一直不上交,现在打他电话也不接,G公司之前那批员工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如果那笔钱交上来,是够发的,现在只够发部分人的),现在就是G公司不准备开了,工商那边到现在还是没有进行我在工商里的股权变更,我就想咨询下,这类事情,从我个人出发,应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处理,当时我给第一笔钱时,还保留了他们的收据的。另外,整个半年下来,B股东在我面前讲公司一些情况时,事后发现都是不实的,我是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公司企业 2018-10-26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护股东的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东相对股东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低价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以上就是对您提出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流程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 :
    公司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没有过多限制;
    公司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现股权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时,存在如下限制性规定:
    ①若公司章程存在关于对外转让公司股权有特别规定的话,那么转让时要遵守该章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不能违背公司法。
    ②若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话,股东转让时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对外转股。

    法院强制转让: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涉及强制对外转让公司股权的,法院要提早书面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股东在收到法院通知后20日内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话,将被视为放弃行使,外部第三方将可按照法院确定的转让条件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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