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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骑自行车被一辆轿车撞伤,腿,手肘,腰都是软组织挫伤,腿肿胀痛得厉害,现在保险公司不赔偿护理费,说我不住院就没有护理费,而且我5月20日才买的自行车,现在给我折旧算只赔偿原车价一半的费用,维修的话保险公司又认为车店给出的价格太高了,我是买的美国trek(崔克)品牌的整车自行车,可以到trek的官方去查询车子的价格,和维修配件的价格。我要求住院,肇事方阻止我住院,而且肇事方现在一直都是男司机出面,撞伤我的并不是男司机,而且他女的当时开车撞伤我的,我出事以后到现在女司机一直不露面,去交巡警平台女司机也没露面,都是男司机出面的。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就不能要求住院了吗?现在除了那3个地方痛以为,其他地方也开始痛起来,后颈,脖子,手臂,膝盖,面颊,而且我每次吃东西以后就会头晕。

保险纠纷 2018-10-26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
    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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