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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财务负责人公司不配合怎么办变更财务负责人 公司不配合 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21-05-29 2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无效。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名称变更前的企业权利义务由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因此,劳动合同封皮的名称与变更后企业的名称(公章名称)虽然不一致,但是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来承担。
  •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属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不同意并因此离职的,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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