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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地商品房使用年限

房产纠纷 2023-04-21 0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问询住建部门处理
  • 法律分析: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商品房的土地属于住宅建设用地,其使用权限届满的,会自动续期。
    商品房,通俗的说呢,就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其中,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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