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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如何领工资韩老师你好。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三天无故旷工者,被辞退。我在五天前,下班回宿舍路上,脚踝扭伤。因手机欠费,无法正常通话,走路又比较困难,就没有请假。我卧床两天,才勉强可以走路。第三天,我去人事部提出辞职,人事部经理提出必须上交辞职报告,并且再工作一个月才可以辞职。我就回宿舍写辞职报告。昨天,也就是第四天,端午放假一天。今天,严格来算,应该只是第四天。我认为,因为脚踝有旧伤,不适合继续工作,今天去人事部找经理协商,并上交辞职报告。但人事部单休,经理还有工作人员都不在。我又去找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说,因为我没有请假,无故旷工,上个月工资都不一定能拿到,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0-26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劳动者交了辞职信以后,一个月之后就可以离职,劳动者辞职到期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职工因旷工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用户单位仍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结算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辞职报告没有上交,那么员工不能按照辞职执行,单位员工两个月没有上班,单位可以以员工严重违纪辞退员工,并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算离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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