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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我想咨询一下超生一个小孩2年后计生办来罚款了,户口已经上了,还要交吗,不交会怎么样。

离婚 2018-10-26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对象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妇。也就是说,违法生育子女是夫妻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就是男女二人。
    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可自行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 违反现行生育政策,当地计生部门确实会依法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超生罚款)。  至于一辈子是否能够逃掉,那得看你们当地计生部门的工作情况。一般情况而言,你逃不掉。
    只要他们一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如果你拒绝缴纳的,他们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想逃就可以逃掉,那你说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还有用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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