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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背着我扯了结婚证,可以申请撤销吗?会牵连到我的父母吗?我不想伤害我的父母,但这样的婚姻我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要怎么办啊?谢谢!

离婚 2018-10-26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结婚证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  
    3、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撤销婚姻,申请撤销婚姻的程序的解读,有过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撤销婚姻涉及到受胁迫的主体,当事人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可以依据你的实际情况,到法院申请撤销你们的婚姻登记。《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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