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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三女一儿,去世前有交待,将房子继承给儿子,但大女儿反悔,其他二女都同意放弃,还能否办理房产继承

继承 2021-06-01 06: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1、如果父或母死后在遗嘱中排除女儿的继承权,女儿则不能继承房产。
    2、如果父或母死后没留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能够证明父母的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则可以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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