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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A收到法院的传票我都不知道是谁起诉我,开庭审理时间已经过了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6-01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 传票应该直接送交原被告本人,但本人不在,可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或者诉讼代理人签收;如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 传票是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文件,当事人需要按期去开庭,原告无故不出庭又没申请延期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对于原告起诉状和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官提交答辩状和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
    超期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要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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