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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满试用期,但还没转正。今天因为个人同公司的原因选择了辞职。辞职信已经交了,但是公司没有盖章,也没给我开任何证明,老 板就叫我走了。之前跟公司签了合同,公司是私营的,没给我们交社保等,直接给我们现金。而且我现在要拿的是2011年2月的工资 ,2月之中有很多天是过年放假,这个会不会成为不给工资,或者拖欠工资的理由呢?请问我可以那拿到工资吗?可以拿全工资吗? 社保还应该给我吗?如果拿不到工资,扣工资,或者不给社保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07-02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拖欠工资时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手中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 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确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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