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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工资的计算劳动法规定计薪日是21.75天,每天正常工作时间8个小时,我们这里底薪1510元,那么有的月数除去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没有达到21.75天,有的却超过,是不是不管超不超过,只要工作日都有上班,底薪就是1510,再加上加班费和其它津贴之类的?如果工作日请假就可以扣除全勤和当天工资吗?病假可以扣吗?怎么扣法?

劳动纠纷 2018-10-27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日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怎么样?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作日加班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如果实在不能安排调休的,则需要支付两倍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是可以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的。   但是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劳动法并未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据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员工支付
    1.5倍工资。
  • 对于加班费的标准计算,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者请病假,用人单位扣除部分底薪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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