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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控股股东运营2年把公司股权转让给小公司股东!因会计账务未知工作交接时不可以出示真正的负债表!企业有亏本!这类协议书如何签署!出让方说成借款25万余,要购买方担负!

股权转让 2021-06-02 0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
      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 公司股权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
    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 保护股东的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东相对股东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低价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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