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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与不予起诉区别

刑事辩护 2021-06-03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
  •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不同特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后。还有在案件受理费方面,驳回起诉与不予受理也不相同。但是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不予受理则不收诉讼费

  • 1、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
    2、诉讼当事人不同。
    3、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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