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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让了一个店铺,先支付了一半转让费,在过户时候,对方合同原件搞丢了,商场不给过户,我能够退回先前支付的转让费吗?

合同纠纷 2018-10-28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 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
    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
    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合同法》第79条)。在前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
    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
    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 店面转让的步骤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
    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6、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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