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

仲裁 2021-06-04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等等
  •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