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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 省份不同县市户口可以互相迁移吗?我和老婆的结婚证在女方办理的,我小孩今年四岁了,如果在女所在地上户口,户口以后可以迁移回男方吗?如果可以又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离婚 2018-10-28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1.女方迁户口的入户申请表
    2.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村委或街道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拿到户口准迁证明后办)
    4.身份证、户口本
    男方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1.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村委或街道接收证明(应包括在男方户籍所在村委或街道开具的接收证明以及户口变动证明,户口变动证明在女方拿到户口准迁证后办理)
    3.男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

  •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当事人想迁移本人和孩子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和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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