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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昨天去买车交了2000元定金,说的是要分期付款,签了一个押金条。他们说要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由于昨天没有带,所以,商议好今天带过去给银行审核,我们签字。可是今天我们想全款买车。到了那里,销售员说银行的人来了,而且审核过身份证,他们提交了资料,所以这2000元不可能全退。我想问这怎么办呢?怎么才可以让他把这钱退了呢?

合同纠纷 2018-10-28 1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是事成算款项里,不成则不退,押金说明你没有定只是交的意向金。押金是在租借东西时是用做抵押用的钱,押金的数额通常是按所借物的原价或高于原价交付,在归还借物时退还原有的押金数额,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拓展资料:
    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3.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
    4.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一般先由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分若干次支付价款。因此,为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收不回价款的风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既保护出卖人利益,又不损及买受人利益的条款。
    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买受人迟延付款、损害出卖人利益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出卖人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时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即:只有当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或者买受人支付价款的金额己达总金额的多少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移转于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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